杭州市中医药协会精神文明行为规范
杭州市中医药协会精神文明行为规范
一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中国共产党。
二、忠于职守,努力工作,依法办事。
三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协会,专科分会、专家、会员和群众服务。
四、遵纪守法,遵守社会公德,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。
五、刻苦钻研,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。
六、尊重领导,团结同志,服从组织领导,关心集体,严以律己,礼貌待人,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七、厉行节约、爱护公物、廉洁奉公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。
八、讲究语言文明,仪表整洁,举止端庄。